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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的组织机构。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1名,秘书长2名,委员若干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主要负责教学督导日常工作。  

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:

一、审定学院教学督导制度、文件和计划。

二、督促、检查和指导学院教学工作。

三、为学院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决策。

四、审定教学工作调研报告。

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:

一、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。

二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。

三、对专业、课程、教材、教师、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。

四、对学院的教风、学风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评估。

五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课堂、实训室听课并评课,重点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。

六、督查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,广泛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七、督查校、院(部)两级教学管理部门对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、教学进程、授课计划、教学制度等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。

八、参与学院各类教学评奖、评优、评估、竞赛等活动,参与教师晋升职称、新进教师的教学考核。

九、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专项调查研究,定期撰写调研报告和督导信息,为学院提供决策参考。

十、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